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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论反腐败斗争的“攻坚战”与“持久战” 作者:金思宇 (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) 引言:权力的双刃与制度的缰绳 “权力导致腐败,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。”阿克顿勋爵的这句断言,如同悬在所有执政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而在两百多年前,孟德斯鸠在《论法的精神》中早已给出了药方:“要防止滥用权力,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。” 时针拨至2026年,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攻坚期,权力的运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关乎国运民生。面对这一人类政治文明的千古难题,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“第二个答案”——党的自我革命。而自我革命的精髓与要害,在于“治权”。唯有将权力这一“最灵验的春药”关进制度的笼子,才能确保其不脱缰、不异化,真正成为服务人民的公器。 一、 镜鉴篇:高位巨贪的陨落与权力失控的深渊 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,往往通过那些曾经位高权重者的跌落轨迹得以最直观的印证。近期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,不仅是对腐败分子的雷霆惩戒,更是对“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”这一铁律的深刻注脚。 1. 军工重器的“内鬼”:胡问鸣案的沉痛警示 * 【案例回溯】 中国船舶集团原董事长胡问鸣,曾是我国国防工业与船舶制造业的“掌门人”。然而,这位手握国家战略重器的“关键少数”,却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敛财的工具。其违纪违法行为跨越十余年,不仅涉及巨额经济贪腐,更在干部选拔、重大项目决策中滥用职权,严重破坏了军工央企的政治生态。 * 【深度剖析】 胡问鸣案的警示意义在于,当一个领域的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制衡时,即便是关乎国家安全的“国之重器”,也可能成为个人寻租的“自留地”。这不仅是经济利益的流失,更是对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潜在侵蚀。 2. 航空巨擘的崩塌:谭瑞松案的制度反思 * 【案例回溯】 2025年被查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原董事长谭瑞松,曾被誉为“航空少帅”。调查发现,他在企业改制、人事安排中大搞“一言堂”,通过“特殊通道”为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,导致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。 * 【深度剖析】 华东师范大学刘靖北教授指出,谭瑞松案是典型的“靠企吃企”。作为“一把手”,他将企业视为独立王国,民主集中制在其眼中形同虚设。这再次印证了孟德斯鸠的论断:没有制约的权力,必然走向腐败的深渊。 3. 地方大员的迷途:易鹏飞案的法治拷问 * 【案例回溯】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,曾主政多个重要城市。其在任期内滥用职权,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,造成公共财产损失数亿元,同时大肆收受贿赂。 * 【深度剖析】 易鹏飞案揭示了地方“一把手”权力失控的巨大破坏力。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,不仅公共利益受损,法治的尊严亦被践踏。这警示我们,对“关键少数”的监督,不能仅靠自律,必须依靠刚性的制度约束。 二、 借鉴篇:他山之石与全球反腐的制度智慧 在反腐败这一全球性课题上,闭门造车不可取,我们需要以开放的视野,汲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。 1. 新加坡:高薪养廉与“极权”反腐的结合 *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(CPIB)拥有极高的独立性和调查权限,直接对总理负责。其推行的“有罪推定”原则(即公务员财产与其收入不符且无法说明来源即视为贪污),以及对礼品收受的严格限额(超过80新元即违法),构建了严密的制度防线。 2. 香港:廉政公署的“三管齐下” * 香港廉政公署(ICAC)的成功在于其“执法、预防、教育”三位一体的模式。它不仅抓贪官,更主动入驻政府部门和企业查找制度漏洞(防贪咨询),并通过教育将廉洁文化植入社会肌理。 3. 德国:制度补丁与多方制衡 * 德国医疗反腐的特点是持续的制度完善与多元监督体系。通过行业协会制定合作评估要点、保险公司监督处方行为、以及DRGs付费系统等制度设计,从支付方式和行业规范上消除腐败动机。 【启示】 无论是新加坡、香港还是德国,其核心经验都指向一点:制度的笼子必须严密到无死角,监督的触角必须敏锐到能发现“微腐败”,且必须有独立权威的执行机构来保障落实。 三、 破局篇:以“穿透式”监督与“立体化”制度锁住权力 面对新形势下的腐败新动向(如隐性腐败、新型利益输送),我们必须在“制度笼子”的严密性、科学性和执行力上下更大功夫。 1. 制度设计:从“牛栏关猫”到“精密锁钥” * 扎紧笼子: 针对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的领域(如金融、国企、能源),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。要像香港廉署那样,不仅要看结果,更要看流程,通过制度设计堵塞每一个可能的“跑冒滴漏”。 * 清单管理: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负面清单制度,让“一把手”的权力边界清晰可见,杜绝“暗箱操作”的空间。 2. 监督手段:从“平面巡查”到“穿透式”监管 * 科技赋能: 利用大数据、区块链等技术,对资金流向、资源分配进行全流程、不可篡改的记录。让腐败行为无论披上何种“市场化”、“专业化”的外衣,都能被技术手段“穿透”识别。 * 专项巡视的“利剑”作用: 针对胡问鸣、谭瑞松案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,必须深化政治巡视,开展机动式、点穴式的“专项巡视”。这种巡视要打破常规,直指病灶,不仅要发现问题,更要推动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。 3. 惩治机制:从“个案查处”到“全链条”打击 * 行贿受贿一起查: 要打破“重受贿、轻行贿”的惯性,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,切断腐败的利益链条。 * 追赃与惩戒并重: 对腐败所得不仅要全力追缴,更要对腐败分子的政治生命、职业生涯进行彻底清算,让其付出倾家荡产、身败名裂的代价,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。 四、 比较篇:中外反腐的路径差异与治理效能 反腐是全球治理的共同课题,但不同政治体制和文化背景下,反腐的路径选择、手段运用及最终效能呈现出显著差异。将中国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与国际上的同类案例进行对比分析,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自身的优势与短板,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。 1. 打击力度与覆盖广度:中国“无禁区”与西方“政治秀” * 中国案例(谭瑞松、胡问鸣案): 坚持“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”。数据显示,2000-2025年间,中国查处的党员干部人数超过500万。 * 国际案例(美国反腐风暴): 西方反腐往往带有浓厚的“政治斗争”色彩,常被批评为执政党借机清洗政敌的“政治秀”。其对“政治献金”、“旋转门”等制度性“合法腐败”往往束手无策。 * 对比结论: 中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,能够形成强大的政治合力,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“全覆盖”;而西方分权制衡体制下的反腐,容易陷入党派斗争的泥潭。 2. 治理模式:中国“全周期管理”与西方“个案执法” * 中国案例(湖北宜化集团系列腐败案): 不仅限于惩治,更注重“后半篇文章”,通过“室组地企”联动机制,督促企业进行全面制度改革,实现了从“查处一案”到“治理一企”的转变。 * 国际案例(美国CCI跨国行贿案): 多侧重于“个案执法”和“机构罚款”,往往“放过个人、重罚机构”,缺乏对腐败根源的系统性制度修复。 * 对比结论: 中国推行的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一体推进战略,是一种“全周期管理”思维,强调标本兼治;而西方更多依赖司法系统的“事后惩戒”。 3. 执法手段与技术支撑:中国“大数据穿透”与西方“吹哨人制度” * 中国案例(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): 积极利用大数据、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赋能反腐,让“微腐败”无所遁形。 * 国际案例(新加坡CPIB、美国吹哨人制度): 依赖法律推定(如新加坡的“有罪推定”)和公民社会的监督力量(如美国的“吹哨人制度”)。 * 对比结论: 中国在反腐中展现出强大的“技术治理”能力;而国际经验在保护举报人权益、激发社会监督活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。 4. 总结:在“制度优势”与“治理效能”之间 通过对中外反腐案例的横向剖析,我们可以清晰地勾勒出两种不同治理逻辑的轮廓。西方反腐体系,植根于其分权制衡的政治架构,往往在党派博弈中陷入“轮流坐庄”式的内耗,在“政治献金”与“旋转门”的合法外衣下显得束手无策,其执法手段虽专业,却常带有霸权色彩或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。相比之下,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展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“集中力量办大事”的制度优势。 我们不搞“纸牌屋”式的政治权谋,而是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以“零容忍”的政治决心,实现了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、无禁区。从“打虎”拍蝇到“天网”追逃,从“以案促改”到“全周期管理”,中国模式不仅追求个案的突破,更致力于系统性治理和制度重塑,这是西方碎片化、事后性的执法模式难以企及的。 然而,对比亦是为了自省与超越。我们在发挥政治动员优势的同时,也应看到国际成熟经验在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方面的长处。未来,中国反腐的深化方向,在于将政治势能转化为法治动能,将运动式治理固化为长效机制。即:既要保持“中国式反腐”雷霆万钧的力度与决心,又要吸收借鉴国际上关于“合规建设”、“权利保障”、“程序正义”的先进理念,推动反腐败斗争从“治标为主”向“标本兼治”、从“高压震慑”向“制度自觉”的更高阶段迈进。唯有如此,才能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,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、世界水平的廉洁治理现代化体系。 五、 展望篇:反腐败斗争的国际影响与大国担当 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,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也正在深刻影响全球治理格局。 * 打破“避罪天堂”神话: 通过“天网行动”和国际执法合作(如中柬联合执法、中菲合作遣返红通人员郝某),我们将外逃腐败分子从天涯海角缉拿归案,向世界宣告“海外不是法外”。 * 贡献“中国智慧”: 推动通过《北京反腐败宣言》、《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》,中国正将自身的反腐经验转化为国际规则的公共产品,打破了西方在反腐议题上的“话语垄断”,为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反腐败治理新秩序贡献了中国方案。 结语:永远在路上的“赶考”与未来的光明图景 “新松恨不高千尺,恶竹应须斩万竿。” 从胡问鸣、谭瑞松等“大老虎”的落马,到中国反腐力量走向世界,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:权力是一把双刃剑,唯有以制度为鞘,以监督为锁,才能使其不伤及自身。 展望未来,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。 反腐败斗争不仅仅是一场惩恶扬善的正义之战,更是一场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。随着“穿透式”监管技术的日益成熟,随着“不能腐”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,我们将逐步构建起一个“权责清晰、流程透明、监督有力、制约有效”的现代化权力运行机制。 在不久的将来,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政治生态山清水秀、营商环境公平公正、干部作风清正廉洁的中国。那时,权力将真正回归其服务人民的本质属性,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劲引擎,而非阻碍发展的绊脚石。这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胜利,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。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。党的自我革命,正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的优势。 让我们高举自我革命的伟大旗帜,以“永远在路上”的坚韧执着,以“刮骨疗毒”的勇气决心,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!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,引领中国号巨轮在民族复兴的航程中,劈波斩浪,行稳致远! |










